上海就业网站总汇
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  
浦东人才  
人才市场报  
中国上海人才市场  
伯乐人才网  
上海人才热线  
东方人才热线  
21世纪人才网  

何安、男、大学毕业
赵长银、男、大学毕业
何结根、男、大学毕业
赵冬梅、女、大学毕业
朱灏、女、大专毕业
郭飞、男、电子维修
王娟、女、大专毕业
朱峻、男、大专毕业
张琪、女、大学毕业
毛恒镇、男、大学毕业
moontree、男、学士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就业政策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

(03-08 09:47:08)
......................................................................................................


    为贯彻落实该《规定》,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正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当前本市就业矛盾仍然突出,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富余劳动力加速向非农领域转移,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互相交织,因此,促进就业将是本市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通过制定促进就业的地方性法规,为上海长期性的促进就业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以应对当前本市严峻的就业形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全面总结本市近年来促进就业工作的基础上制定通过的。它首次将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免费开放、开业扶持、就业困难人员托底等促进就业的重大政策措施上升为立法规范,首次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职业培训等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事项,首次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扶持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根据《规定》,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据了解,与此相关的有关细则正在制定完善中,将于近期出台。

    有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内容,是《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的亮点之一。《规定》明确:“本市鼓励和引导劳动者通过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实现就业。劳动者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自愿组织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从事以适应社区服务需要为主的小规模经营活动。经政府认定的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今年还将完善失业保险办法,建立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托底机制,使“双困”人员得到更有效的安置。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