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爱民:我们单位有位职工利用工作时间办理个人事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们打算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在实施惩罚措施上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
咨询员:由于《上海市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实施办法》已经废止,所以,目前由用人单位自行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处分并降低其工资待遇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