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解相关政策
今年,本市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500名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29日。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天发布“三支一扶”招募公告,并就相关政策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旨在引导和鼓励本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郊区新农村建设。
2006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信息,详见本报第16版《2006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具体招募情况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http://www.spta.gov.cn)查询。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拟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本市拟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本市郊区特别是远郊区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加强新郊区新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郊区新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有效途径。
二、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条件是什么?
2006年本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外省市普通高校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如何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和回生源地农村基层服务的毕业生优先。
招募程序是:
1.组织报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需求岗位要求,组织毕业生自愿报名,对毕业生政治素质、学习情况等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三支一扶”办。
2.考试考核。由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由各区县人事局组织进行面试。根据需求和报名情况,也可以通过考核方式进行招募。
3.确定人选。经审核、体检,确定人选,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登记表》。体检由市“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标准进行。
4.培训上岗。市“三支一扶”办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集中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本市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各有关区县组织到本区县“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本地区、服务单位和服务岗位的基本情况的培训,帮助大学生了解基层情况,适应工作要求。
四、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务期限是几年?服务内容是什么?
本市2006年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2-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或者本人申请不再继续服务的,经区县人事局审核,报市“三支一扶”办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到浦东、闵行、嘉定、宝山、松江、崇明、金山、奉贤、南汇、青浦等郊区县乡镇及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具体内容见岗位需求信息。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有何规定?
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参照在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指定带教老师。服务单位所在乡镇负责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可以由服务单位安排,也可以由乡镇集中安排。服务期间,因报考执(职)业资格参加必需的培训,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培训,由所在单位按照在职人员的规定组织进行。团区县委要在本地区每个接收“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各区县要引导并教育“三支一扶”大学生遵纪守法,立足岗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根据本市生活水平,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的,发给政府奖励,根据考核情况,适当拉开差距。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户档管理有何规定?
服务期间,本市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非本市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以保留在学校。人事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所在乡镇党委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考核管理有何规定?
区县人事局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凡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由相关团区县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材料汇总报送区县人事局,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八、对服务期满要求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就业上有何优惠政策?
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招聘人员时,应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基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优先录用这部分大学生。继续在乡镇中小学工作的,享受关于支教工作中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倾斜政策。继续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享受国家和本市关于支农人员工资福利的政策,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九、对服务期满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有何优惠政策?
逐步提高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公务员的,可以适当增加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用后,基层服务年限可视同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年限。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期满后3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崇明县服务2年以上,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市高校研究生的,在达到国家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就业上还有什么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同时,相关部门将积极做好就业服务。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市、区人事部门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做好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服务工作。
鼓励自主创业。“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被本市国有单位录用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参加“三支一扶”的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的,由学校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留在本市工作的,可以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申请当年户籍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以申请落户本市。
来源:文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