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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84人成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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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频道1月3日消息:物业管理师制度推行后,小区内的物业经理都将成为“职业经理人”,物业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才能实施,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昨天,记者从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了解到,在最近公布的我国首批物业管理师名单中,沪上84人获得该资格,随着制度的普及,今后的小区经理都将由物业管理师担任。

    物业管理师与一般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不同,不仅要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实践经验,还要掌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熟练运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在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的名单中,沪上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胜来、采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才林等84人榜上有名。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约有20多万名,小区项目经理达到8000多人,今后,随着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普及,物业管理项目将抬高门槛,负责人都应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由其妥善处理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师除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之外,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也都必须由其签字后才能实施,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物业管理师在开展物业经营活动时,首先就要考虑是否规范。同时,物业管理师的注册和执业,也都会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适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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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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