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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抢劫“野鸳鸯”被判徒刑三年半
    作者:江跃中;富心振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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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24日消息:
在车站盯上招嫖女子和嫖客,跟踪并目睹这对“野鸳鸯”一起进入出租屋后,闯进屋内实施抢劫。近日,四川来沪人员陈万平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07年10月24日下午,陈万平伙同他人经预谋,在南汇区周浦镇车站处发现一招嫖女子与一名男子搭讪后,一路进行跟踪,并目睹他俩进入附近一出租屋内。陈万平等人在门口等候片刻后,即闯进屋内,强行劫取嫖娼男子人民币700元及三星手机一部。后陈万平在逃跑途中,被被害人及群众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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