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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之夫伪造存单和离婚证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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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28日消息:为达到长期与女友同居的目的,朱立平伪造千万元存单和离婚证明,前天被闸北区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2个月,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现年42岁的朱立平,2003年4月从江苏无锡农村来沪打工。由于长得仪表堂堂,朱立平很能博得女性的青睐。去年3月,他结识了年轻女子小张,为了骗取女友的信任,达到长期同居的目的,朱委托他人伪造了面额100万元的银行存单11张及两张离婚证明。之后,小张的父母对朱的家庭情况作了核查,结果大吃一惊:在老家,朱不仅有家室,还有一双儿女;所谓的离婚证明和银行存款纯属子虚乌有。他们立即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立平伪造银行存单和婚姻证明的事实成立,分别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能主动供述委托他人伪造离婚证书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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