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4月3日消息:25岁的空乘人员王嘉(化名)在拾得同事遗落的信用卡后消费数千元,事情败露后,她不仅自毁前程,还受到了刑事处罚。昨天,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涉案“空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去年8月下旬的一天,王嘉与同事朱某在往返香港的班机上值乘,在飞机返回上海的途中,王嘉在机舱最后一排的座位上拾到一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她没细看就塞进了自己制服上衣口袋内。当晚回到家后,她发现这张信用卡是同事朱某的。当月29日晚,王嘉走进了南京西路梅龙镇广场的CK专卖店,她用拾来的信用卡共消费了6490元人民币。由于消费达到规定金额,专卖店还为她办理了一张贵宾卡。王嘉用假名填写了姓名和住址,但留下的手机却是她真实的号码。随后,王嘉将那张信用卡丢弃在商场垃圾箱内。
当月30日中午,信用卡所有人朱某接到信用卡管 理中心的短信通知,告诉她此卡在8月29日晚7时许消费了6490元。获此消息,朱某连忙检查自己的钱包,这才发现信用卡不见了。她随即向警方报了案,警方根据作案空姐在CK专卖店留下的手机号码,顺利破获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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