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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孙振4月8日报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日上午开庭审理一起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并首次在人民法院网、人民网上分别用图文、视频的方式进行直播。这是上海法院首次网络直播案件庭审,旨在提高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社会关注度。
在本案中,原告英国雷茨饭店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著名的酒店经营公司,自1898年RITZ酒店在巴黎开业以来,"RITZ"作为其商业字号以及主要商标已经有百年的历史。在中国,"RITZ"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主要为饭店、餐馆、酒吧,以及美容院、理发室、疗养院、矿泉疗养院等。被告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公共浴室、按摩等服务为主的公司,在上海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经营活动中以"RITS"作为商标标识。
在庭审中,原告雷茨饭店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在经营活动中突出使用与原告的"RITZ"注册商标相近似的"RITS"标识,使消费者对被告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淡化原告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减少原告商标的品牌价值,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损害了原告的商誉,构成商标侵权。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RITS"的标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承担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告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则认为,首先,"RITZ"商标在中国没有单独使用过,原告无权提起商标侵权纠纷;其次,被告提供的服务与原告商标核定的服务范围不类似;再者,被告在经营中使用的标识系"RITS"与"丽池"及图形的组合,与原告的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会引起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
法院表示,在以往,商标侵权案件多是涉及商品商标侵权的判定,而服务业商标侵权,特别是涉外、知名的服务业商标侵权还较为少见。为提高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社会关注度,克服法庭旁听席座位的限制,法院尝试进行了网络直播庭审。
法院将在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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