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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杨金志、刘丹4月10日报道:云南一小学教师胡德忠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帮他人运输毒品,上海铁路运输法院9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德忠犯有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现年39岁的胡德忠,中专文化程度,被捕前系云南昭通市某小学教师。2007年12月6日傍晚,在事成之后可获5000元报酬的诱惑下,胡德忠携带毒品从铁路曲靖站乘K80次(昆明-上海)旅客列车前往上海。当晚19时许,列车运行至曲靖至宣威区间,乘警在7号车厢巡视时发现就寝于7号车厢17号中铺的胡德忠形迹可疑即对其检查。乘警当场从其放在铺位上的黑色夹克衫内侧左右口袋中,共查获2包用塑料袋包装的块状可疑物品。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鉴定,查获的可疑物品为海洛因,净重共计88.71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德忠明知是毒品仍携带并乘坐旅客列车予以非法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胡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故依法酌情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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