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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 杨金志4月15日报道: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负责人14日表示,目前上海个别地区存在深夜非法"飙车"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极大,警方已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打击这种行为。"飙车"已经在上海造成过车主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警方认为,驾驶员不应以身试法、冒险从事。
4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陈志康在"2008上海民生访谈"时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作出上述表示。
非法"飙车"行为近年在国内一些大城市出现,北京甚至出现过"二环十三郎"现象,既车主用13分钟"飙"完北京二环路。
陈志康表示,上海的"飙车"现象主要有三种:第一,使用大功率的两轮的摩托车进行飙车;第二,把轻便摩托车的排气管拿掉,故意发出很大的声音;第三,改装私家车,比赛"飙车"。从区域上说,一些高架道路由于路况较好,成为"飙车"主要场所;从时间上说,晚上10时以后车辆稀少,"飙车族"大多在这段时间出没,马达声十分扰民;从年龄上看,"飙车族"大多是年轻人。
陈志康说,"飙车"不仅扰民、危害他人安全,而且对车手也有很大的危害性。2007年,上海共和新路高架上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一位20岁的飙车手从高架路上翻下去,当场死亡。
针对"飙车"现象,上海交警部门采取了很多应对措施。"实事求是讲,对'飙车'进行现场执法有一些问题,车主高速逃逸很容易造成民警、车主以及他人的伤害,"陈志康说,"警方主要是利用道路上的监控设备对'飙车'行为进行取证,然后采取处罚措施。"同时,警方鼓励群众持照片等证据举报,并奖励举报群众。
"最好的执法是预防,"陈志康说,警方一直密切注意网上一些"飙车"信息,发现有人串连"飙车"即上门制止。"前几天我们发现浦东有人发布'飙车'召集帖子,在我们的制止下,这群人就散了。"
陈志康告诉记者,一些"飙车族"企图逃脱执法,但是都没有得逞,均被警方依法处理。比如,警方曾经在一些餐饮娱乐场所外发现改装车辆,车主狡辩说"车子是用手推过来的",没有驾驶过。"我们的警察一摸发动机,还是烫的,这就是明显的证据,我们就依法进行处罚。"陈志康说。对于改装车辆行为本身,以及无证驾驶、无牌驾驶行为,警方也都有处罚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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