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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枪藏匿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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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09: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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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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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4月30日消息:具有大学文化程度且事业有成的兰俊(化名),是上海一家专门从事国际货运公司老板,由于酷爱驾车旅游,为野外长途旅行防身,兰俊私下购买了枪支、弹药用作自卫,却为此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2004年的“五一”长假,兰俊准备与车友一起去西藏旅行,经车友介绍,他在兰州以12000元的价格向枪贩子购买了“64式”自制手枪1把、子弹22发。但从兰州经西宁进西藏,再返回上海,兰俊所购置的手枪没有放过一枪。
回到上海后,兰俊感到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却非法持有管制枪械是累赘,但若随意丢弃被坏人捡去,又会给社会增添不安定因素,便将手枪藏匿在家中。2008年2月,上海警方在追查另一起案件时,获悉兰俊非法藏有枪支、弹药,电话通知兰俊去公安机关接受盘问时,兰俊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事实,并缴出枪支和弹药。日前,静安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兰俊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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