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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网上言论制定个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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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瑞灼


来源:广州日报

    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撞车特别重大事故后,很多人都在网上发帖讨论此事。而山东高密一位网友杨某因为转贴了不实消息,夸大了死亡人数,被警方拘留5天。(5月5日新浪网)

    警方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该条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被拘留并罚款。作为一名法律实务工作者,我认为警方的处理是不妥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上新闻、言论违法有三个构成要件:首先,主观上要是故意;其次,客观上要有散布谣言的行为;第三,后果上要造成对公共秩序的严重扰乱。

    从这三个构成要件来看,杨某都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首先,杨某只是转贴他人的已发帖,他并不知道其所转发的帖子扩大了死亡人数、具有虚假信息,在主观上没有发布谣言的故意。而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而言,他没有能力也不可能查实所转发帖子的真实性。其次,杨某只是转贴在流量很小的地方性的高密贴吧,而且不到一天就被删了,并没多少人看到,能达到散布的目的吗?第三,山东胶济铁路事故本是个全国关注、人人关心讨论的灾难,杨某转贴也只是表达自己的关注,从目前来看,根本没有造成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

    当前互联网可谓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确实需要加强管理,提倡网上文明,但是显然要把握好度的问题。如果过了其中的“度”,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很容易伤及无辜。试想,当每个网民都噤若寒蝉时,互联网的生机和活力何在?

    可以说,网络言论的边界还亟待法律的明确规定予以厘清。

    (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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