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信息郑州8月14日电(记者李钧德)郑州市13日出台《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今后,郑州市将扩大土地储备范围,“城中村”改造用地也被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
据了解,同时被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还包括:拟改变用途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原划拨、出让土地;旧城改造(包括危旧房改造)用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存量土地;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城中村改造土地;重点发展区域用地以及政府确定纳入储备的其他土地。
针对“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该通知规定:凡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城中村”土地,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建设规划手续,不能转让、出租、抵押。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开发改造的,按违法用地依法查处。
有专业人士指出,此前,郑州土地储备范围偏重于国有划拨、出让的土地,现在扩大土地储备范围,必将给当地公益性、基础性设施用地带来便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