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9日,上海保监局召开上海市保险工作会议,市金融服务办副主任季文冠出席会议并讲话,在沪各家保险分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06年上海保险业工作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23号文件,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3号文件在上海的贯彻落实,召开了全市保险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本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与市金融服务办已将市政府23号文件内容分解,逐条落实到相关单位,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设工程保险、旅游保险、农业巨灾保险等方面已经取得进展。
2、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保险业实现了健康发展
2006年全年保费收入407.04亿元,同比增长22.01%,赔款和给付累计支出91.31亿元,同比增长4.40%。保费规模列全国第4位。保险深度3.96%,保险密度2992元(以户籍人口计)。当前,共有保险机构7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在沪保险机构代表处4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05家。保险营销员3.4万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在上海建立的全国统一的后援中心已部分投入使用,还有中国人寿等一批公司正在沪建设后援中心,多家保险机构把资金运用中心设在上海,“劳合社”中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进展顺利。保险服务社会管理能力日益体现。
3、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06年上海保监局分别对银行保险业务、万能险业务、车险业务、交强险业务以及统计信息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处理了部分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规范手工出单业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出单行为的通知》。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销售地下保单的违法犯罪活动。
4、加大诚信建设力度,促进公司规范经营
上海保监局会同市保险同业公会制订了《上海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推动上海保险业开展诚信教育,全力推行“个人营销新型寿险产品服务承诺”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行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了信访工作。
5、整合行业内外资源,共谋行业发展蓝图
一是制定并发布了上海保险“十一五”规划。二是制定了《中国2010上海世博保险工作方案》,并已经世博执委会、组委会讨论原则通过。三是与浦东新区政府等部门合作,共同开展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保险课题研究,部分课题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提出,2007年上海保险业要抓住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和上海市府23号文件确定的任务,按照“速度、效益、诚信、规范”总体要求,全心全意谋发展,坚持不懈抓监管,不断提高保险业对社会的贡献度和渗透率,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保险业“管理创新的先行区,风险防范的示范区,产品开发的试验区”,实现上海保险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今年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23号文件精神,努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推进各项保险立法工作,优化保险法律环境;营造再保险市场经营环境,推动上海再保险中心建设;不断改善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专业中介机构在保险产业链中的作用。其次,进一步推动保险创新。鼓励保险业加大对外合作,拓展新的销售渠道,根据消费者需要,推动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升级。配合洋山港区建设,推动航运保险发展。再次,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各家公司要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力争成为本公司系统内部经营管理水平最好的机构;要抓住销售和理赔两个重点环节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数据衔接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维护信息安全。同时,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服务城市综合管理;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功能,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世博保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增强保险业风险防范力
监管重点:抓住关键岗位,做好高管层监管;抓住关键企业,做好分类监管;抓住核心数据,做好动态监管;抓住苗头问题,做好事前监管;抓住公司内控环节,做好合规监管。
重点监管:加强财产险费率监管,防止恶性价格竞争;开展交强险业务检查,关注车险自律公约执行情况。加强寿险业务监管,关注银行保险发展,关注寿险公司大量集中满期给付的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健康险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工作。规范中介市场秩序,试点保险营销员分类考试制度,全面启动保险中介信用评级系统,推动保险中介信息化建设。此外,还将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做好反商业贿赂和反洗钱工作。
3、强化诚信建设,增强保险行业公信力
加强诚信建设:推动上海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落实,深化“个人新型寿险产品营销服务承诺”制度,以实施交强险为契机,制定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加强信访工作并进一步完善保险同业公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保险宣传:加深与主流媒体、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合作,积极做好消费者投保提示在内的权益保护工作,支持和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保险教育。适时召开各类保险研讨会和保险论坛,加大保险宣传,在有条件的大、中、小学推广普及保险知识。
4、加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探索建立上海保险同业公会考核评价机制,做好第四届理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力量,进一步做好营销员管理、行业标准建立、行业自律、车险平台建设等工作。(上海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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