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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屡现违规炒股 规范措施即将发布
 www.sh.xinhuanet.com 2007-03-26 08: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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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股市的持续走好,上市公司高管、股东违规买卖股票的现象也多了起来。近日有6家公司公告了高管、公司股东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其中两家为高管违规,两家为高管亲友所为,两家为公司股东违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些已披露的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有大部分都不是由高管亲自所为,而是与之关系密切的一些亲友在操作。有意思的是,还有一家公司因为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理解有误,竟然导致该公司监事把本不需要出售的股票给强制出售了。

  违规买卖都在盈利

  保税科技(7.39,0.18,2.50%)(600794)公告称,该公司监事颜惠敏于2006年8月1日至2日分两次共买入公司股票66500股,并于2006年8月8日卖出,颜惠敏在此次股票买卖中共获利14591.99元。根据有关规定,该次买卖公司股票的盈利收入归公司所有。颜惠敏已经于2007年3月7日将此盈利收入汇入公司账户。

  S酒鬼酒(17.45,-0.46,-2.57%)(000799)的监事彭司权先生则于2007年3月20日买入S酒鬼酒500股,又于3月21日卖出500股,获得收益90元,目前其已表示将在5日内把上述款项上交该公司财务部门。

  与此不同的是,胜利股份(6.84,0.03,0.44%)(000407)和神火股份(15.82,0.30,1.93%)(000933)不是由高管所为,而是由其关系密切的亲友在操作。神火股份称,该公司副总经理宋效军同志未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证券账户,存在亲属使用其账户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2006年从中获取收益26489.28元。

  胜利股份则称,该公司副董事长马莹配偶孙旭先生的证券账户出现买卖该公司股票的行为,经调查该账户一直由马莹配偶孙旭先生的亲友使用,在马莹出国在外、其配偶孙旭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亲友于2007年3月6日买进1万股胜利股份股票,并于3月7日卖出了所持的1万股胜利股份股票,获得收益1268.40元。

  法规“理解”有误?

  除了高管以外,上市公司股东也频频违规,而且经常用来解释的理由是操作失误或者对相关法规理解有误。泰豪科技(14.96,0.22,1.49%)(600590)限售股股东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限售期解禁后,在连续减持公司股票696.7万股过程中,又违规买入公司股票5万股。佛塑股份(4.88,0.30,6.55%)(000973)第二大股东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则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分别于2007年1月17日、2007年3月8日买入了公司股票合计22.4万股,成交均价2.98元/股。

  有意思的是,还有上市公司高管由于对相关法规理解有误导致把本不需要出售的股票给强制出售了。海南高速(5.19,0.32,6.57%)(000886)就公告称,该公司职工监事赵津云女士于2006年3月27日至3月30日共买入公司流通股17000股,股改完成后持有23630 股。由于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法》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理解有误,对高级管理人员解释工作失误,导致赵津云女士于2007年3月19日卖出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票。  

  相关规则即将发布

  事实上,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利用其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谋取非法利益,破坏证券交易秩序,修订后的《证券法》不允许这些股份持有人从事短线交易,如果这些股份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对违规者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但目前的情况显示,有很多的上市公司高管对修订后的《公司法》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频频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现象。分析人士认为,这里面很大的原因在于利益驱动,为什么那些高管亲友会用高管的账户买卖股票,而且买卖的还是高管所在公司的股票,这是很值得注意的问题,应该引起监管层的重视,而那些公司股东也是受利益驱动的,从目前的公告来看,解释的理由无非是“操作失误 ”或者是“理解有误”,一些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竟然还会连连操作失误,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据悉,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监管层已起草完毕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将择机发布。

(来源: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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