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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林资源“资产化” 林农有了“小银行”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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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三角频道7月6日报道:浙江省在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大胆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推动森林资源“资产化”,不少山林成为林农随时可以提钱的“小银行”。

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说,长期以来,广大林农拥有巨大的森林资源,但是缺乏融资渠道。把森林资源变成资产,是林农的迫切愿望,而林权制度改革让这个愿望成为可能。

浙江是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省,目前已完成了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据浙江省林业厅统计,通过主体改革,全省落实到林权证上的山林面积8600多万亩,占应换(发)证面积的96.8%;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420余万本,占应换(发)林权证的99%。

有了林权证后,林农就可以通过抵押贷款、流转等方式,不需要砍伐森林资源就可以变现。林业大县安吉在林改中用林权证抵押贷款累计达1426万元,衢州市在2007年共办理林权证抵押贷款16宗,贷款1345万元。丽水市的9个县市信用社均已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到目前为止共发放贷款3100万元。

“目前,林农对用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的办法非常欢迎,而且需求量越来越大。”丽水市庆元县林业局负责人说,“以我们县为例,按照每亩竹林贷款1000元计算,全县33万亩竹林就可以发放林权抵押贷款上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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